相关问答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维修接待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相关服务制度、服务项目、服务承诺、价格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二)将维修...
道路货物运输是城市物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市优先发展封闭、厢式、罐式货车运输和集装箱甩挂运输等专业化货运,整合货运、货运代理和货运场站等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对生产、销售的机动车配件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配件的行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销售假冒伪劣配件行为的,应当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市和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市和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派出机构、市交通执法机构(以下统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相关的道路运输工作。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出具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71人已浏览
392人已浏览
1,214人已浏览
7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