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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
据此,执行员发现判决有误应报告院长,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中止执行还是终结执行:笔误之类的错误下裁定纠正即可;实体或程序问题则要再审,原判决肯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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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发现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二百一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的情形的,应当暂停执行死刑,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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