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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主张撤销合同,但可以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你可以就开发商迟延交房主张赔偿,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处理方式,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租金标准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也可以以自己的实际损失额为准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以上两条法律的规定,如果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开发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 根据最高院有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中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开发商应该返还购房款,并且在已付购房款一倍以内进行赔偿。所以你可以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构成违约,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有约定。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合同未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购房者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满足条件的还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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