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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待遇有哪些,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的,按照伤残等...
包括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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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医疗费、器具器材费;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3.护理费;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5.伤残津贴;6、工伤一次性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医药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2.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长短需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3.护理费: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护理或支付护理费;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各省规定的标准略有不同。5.伤残津贴:劳动能力致残等级1-6级,可以按月享受伤残津贴;6.工伤一次性赔偿:(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7级工伤为13个月本人工资。(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还可以再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各省规定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咨询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有哪几种方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答复: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与其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并按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事宜,以保障工伤职工及时享受保险待遇。劳动保障部门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手续。社保经办机构支付待遇时,以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工伤职工的有关待遇。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农民工和因工死亡农民工的供养亲属符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条件的,农民工本人或供养亲属可选择按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按《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办法》《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农民工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标准有关部门的通知》等文件规定选择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五至十级工伤职工及达不到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人员发生变化,应及时报同级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新录用职工未缴费发生事故伤害的及在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我市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相关费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伤保险待遇不区分农民工或其他身份,主要包含以下项目、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治疗费用、经批准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津贴、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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