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承租期间房屋易主的,租赁合同继续履行。房屋出租期间转让房产的,新的房屋仍然需要进行履行租赁合同直至租赁期限结束。 因为法律规定,租赁物在承租...
首先可以对违约方进行催告,并且要求违约的一方在合理的时间内采取补救措施;违约方在催告期间未采取措施,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采取措施并赔偿违约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租赁合同中房屋装修问题: (一)租房屋装修问题,我国法律虽然没有专门的规定,但在民法理论上观点基本一致。一般认为房屋装修应当属于添附的一种,即附合。房屋装修虽然构成附合,但并不能当然地被不动产所有权吸收。而应侧重于合理有偿的原则处理好房屋装修。 (二)对承租人装修物价值的认定。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赁房屋期内根据租赁合同的用途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均规定,装饰物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归出租人无偿收回。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往往因为合同无效或者当事人约定出租人提前收回装修物,这就存在对装饰物现价值的确认问题。所以首先应由租赁双方对装修物进行协调,这样既解决了问题,同时也节省减少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委托评估评估机构对装修物的价值进行评估。一般评估是按照装修物的正常使用年限计算折旧,房屋装修物的使用年限应与租赁期限相符,故装修物收回时的现价值应当按照租赁期限的计算标准的折旧。
合同到期后纠纷有很多,这里我就常见的两种情况简单的分析。第一种,出租人不愿续租,而承租人继续占有使用房屋,此时出租人可以提出排除妨害之诉,要求承租人搬离并支付占有使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第二种是关于装饰装修或扩建发生的费用纠纷,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对于没有约定的,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的,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可以拆除,造成房屋的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不需要给予补偿;如果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的,有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 1、在租赁关系中,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时候,应该提前一个月来告诉对方,若不告知对方,属于违约行为。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4、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5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