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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段房屋租赁的期间内,倘若物品有所损坏,首要步骤就是查明损坏的具体缘由。若损坏乃是因租户对租赁物件的不当操作所致,依照租赁协议之规定,租户...
想提前退房,如果房东无过错,是可以不退还押金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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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损坏主要包括两种情形:由承租人造成的损坏以及非由承租人造成的损坏。 1、由承租人造成的损坏。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 (3)、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非由承租人造成的损坏。 (1)、正常损耗出租人对于其房屋具有维修义务。如果房屋的损坏是正常损耗,并非由承租人的故意或过失造成,承租人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正常损耗是指由于房屋老化造成的损坏问题,因此出租人应对此承担维修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房屋设备损坏的维修责任首先要看合同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 若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也就是说,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而租赁物的损坏主要责任不在承租人时,则修缮责任应由承担;承租人有着主要过失的,由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租客在租房期间房屋内的设备损坏了,应该是房东负责维修,还是租客自行承担应该按照当时租房时签约的合同规定。 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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