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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网民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身心发展还不完全,相对成年人而言,他们更容易受到网络违法违规内容的影响和侵害。近年来,一些涉黄、涉赌、涉毒...
对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如下: 《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未成年人是指年满16周岁、年满18周岁的劳动者。 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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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品德、智力、体质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第六条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劳动法规定:“国家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身体发育尚未完全定型,正在向成熟期过渡。在安排未成年工的劳动时要注意他们的生理特点、过重的体力劳动,不良的工作体位,过度紧张的劳动。不适合的工具等都会对未成年工的正常发育产生不良影响。为了保护未成年工的正常发育和安全健康,除改善一般的劳动条件外,需要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等方面给予特殊保护。
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如下: 1、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2、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3、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根据《劳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六十四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六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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