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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董事会应当依法就下列事项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一)本次证券发行的方案;(二)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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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身份不同 股东是股份公司的投资者,董事是由股东选举产生,属于公司的管理者。股东会是公司里的权力机构,对公司的管理作出实质性的决策,董事会是公司决策的执行机构,而不是权力机构。 2、产生要素不同 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董事则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 3、确定条件不同 股东是只要参加某个公司的利益销售就可以是公司的股东,而董事要拥有这个公司或企业的大型投资者董事会的职权。
一股一权原则。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持有的每股都有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超过一半。但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超过三分之二。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2.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2)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3)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3.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1)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2)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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