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医疗事故鉴定中的残疾等级与实际不符

2024-12-08
在所有争议纠纷中,医疗纠纷比较特殊,解决医疗纠纷必须依靠鉴定结论。即使医方过错明显,法院也会依据鉴定意见来判断胜负。例如,患者右腿骨折,需手术植入钢板固定,但因手术通知书将“右”误写为“左”,手术医生将钢板植入了患者的“左腿”。这种显而易见的错误,如果没有鉴定结论的支持,法院一般不会轻易下判。因此,鉴定结论对处理医疗纠纷是多么的重要。 客观公正的鉴定结论需要鉴定专家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并需要客观真实的病历资料。这就需要提醒广大患者,在发生医疗纠纷时,需要在第一时间立即交涉封存病历,避免医院涂改伪造病历,以免影响鉴定结论。只有鉴定结论客观真实,才能依靠鉴定结论确定的等级获得公平公正的残疾赔偿。 根据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行为造成患者死亡或重度残疾,包括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为甲等,造成患者残疾的为乙等。二级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行为造成患者中度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包括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二级戊等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行为造成患者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包括三级甲等医疗事故、三级乙等医疗事故、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四级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行为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过失医疗行为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主张一般人身损害赔偿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