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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需要办理公证的共有四类房产。第一类是个人继承房产,应当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除了提供相应的材料外,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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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开具你父母的死亡证明,然后持死亡证明,房产证,你的户口身份证,去房产所在区域的房产部门进行申请,申请期间需要去所在区域公证处领去继承表格。公证处会告知你以下的手续!我们哈尔滨的话!是需要调取你父亲或者母亲的职工履历表(正规单位),如果没有的话就需要去户籍所在地调取户籍底档,以上两项是为了证明你的家庭成员关系。另外还有一个手续就是需要到你母亲生前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开一个证明,自你父亲去世后母亲未再婚的证明。
如死者未留遗嘱,则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均有权继承遗产,如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同意继承人之一继承全部遗产,则可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此人也可到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如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中任意一人对继承遗产有异议,或无法出具公证处需要证明材料,则此第一顺位继承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遗产。
根据《》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办理;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或者办理;有遗赠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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