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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纠纷,双方不能就赔偿事宜协商一致的,受害人可以向提起诉讼。但是,如果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意外死亡,是否就意味着该案无法判决呢?对于被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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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但是我建议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可以直接就钱债问题向被告追偿。 人身损害造成死亡的,被告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金等。
1、《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在人身伤害赔偿知识中人身伤害赔偿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在人身伤害赔偿中人身伤害赔偿诉讼的长期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十年。 在人身伤害赔偿中,《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3、在人身伤害赔偿知识中人身伤害赔偿诉讼的特殊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在一些特别法中对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也不尽相同。《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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