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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风险规避有如下内容: 1、合同必备条款不能缺少,劳动合同本应双方各执一份 2、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试用期的约定必须合法 4、不...
半个月前,重庆某高校本科毕业生小王被论文烦恼得焦头烂额。他正在实习,没有精力应付毕业论文。朋友给他介绍了一家名为“众人教育”的论文代写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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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点: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确保合同管理任务得到明确;其次,在制定合同格式文本时,应掌握文本选择的主动权;此外,还需重视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最后,在合同审核过程中,应重视合同订立和履行的监督和管理。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内容】的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1、该通知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了字即可认为是双方同意协议解除了劳动合同,虽然用词不规范,但在劳动仲裁等过程中,不会因为用词不规范就被认定为不是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2、约定“双方再无任何经济纠纷。”并不表示员工放弃了诉权,如果事实是比如公司少缴了社保,这一条就是无效条款。即员工仍然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不会因为双方协议中有这样一条而免除企业的法定责任。企业之所以喜欢在解除协议中写上这一条,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条款减少潜在的劳动争议,许多劳动者即使以后发现企业坑了自己,会以为签了就只能自认倒霉了。至于文字表述,如上,怎么写都不改变此条的法律效力。法定的企业责任不会因为描述差异或双方约定而有任何改变,因为法定的责任不能通过双方约定免除。
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除了满足上文提到的必备条件外,解除合同双方还需要特别关注以下事项,以确保各自的权益得到维护。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在协商解除协议中要明确双方属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明确谁首先提出解除动议。 其次,要明确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日期,即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日。 第三,需要明确劳动者应完成的工作交接事项,以及劳动者在交接工作之外不得以用人单位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最后,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及竞业限制或禁止的劳动者,应在协商解除协议中明确规定其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应履行的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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