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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职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
哺乳期被裁员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使用者必须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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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期内,或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无缘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获得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赔偿款,则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
经济性裁员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六级工伤属于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保留劳动关系,公司不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单位违法裁员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公司经营不善裁员不是双倍赔偿。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裁员的时候,并不是支付双倍的赔偿款,而是依据被裁员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支付的,工作越长获得的赔偿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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