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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的根本目的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留置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主债权终止;是指债权已得到满足,留置权因此没有存在的必要。 2、债务人另行提供...
留置权终止的原因主要有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另行提供担保。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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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终止的原因主要有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另行提供担保。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以下是商标权终止的原因: :商标权的终止指注册商标人享有的专用权由于法律规定的原因而丧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 终止的原因主要有: 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没有申请续展注册的,由商标局注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因争议或因违反注册商标使用管理的法律而被撤销; 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的规定,或者以欺骗手段或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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