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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对全市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经济、公安、交通、住建、城管、贸易、卫生...
用能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满足能源分类、分级、分项计量要求。第二+八条用能单位应当加强对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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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包装商品应当在商品包装的显著位置,用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真实、清晰地标注商品的净含量。净含量及其标注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营者不得销售未标明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应当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并执行计量检定规程。使用实行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经授权的计量器具检定机构申请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人员应当取得相关资质,持证上岗,并使用合格的计量标准器具,按照计量检定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正、客观、准确地进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不得伪造检定数据。计量检定机构收到送检的计量器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检定;确需延长检定时间的,由计量检定机构和送检单位协商确定。对具备现场检定条件的,计量检定机构应当自接到检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定。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一)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三)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四)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符合规定要求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质量监督通知书》。未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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