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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务派遣是属于劳动关系的一种,劳务派遣签订的也是劳动合同,只是劳务派遣并不是常用的用工方式,而是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
1、劳务派遣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2、劳务派遣单位是被派遣员工的用人单位,需要依法与其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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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劳务派遣不能认定为劳务关系。 2、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超比例派遣用工不会认定为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虽然规定了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用工单位在本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但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日期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后的,可以依法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 用工单位未将本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 风险提示: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上述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动关系,劳务派遣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务派遣不是常见的就业方式,而是一种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辅助或替代工作中实施。临时工作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辅助工作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工作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限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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