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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多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之...
盗墓是一种犯罪行为,盗墓属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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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盗窃罪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楚为由发回重审,重审后维持原判。如果再次上诉,一审法院已经补充证据就不会改判了。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但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为实施盗窃他人机动车的犯罪行为,一般以盗窃罪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盗窃他人机动车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1)盗窃机动车,造成车辆损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2)盗窃其他财产,盗窃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造成损失的,盗窃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金额;(3)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造成损失的,以盗窃罪和其他犯罪并罚;将车辆送回未造成损失的,按其他犯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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