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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新的证据对原来认定的结果存在重大影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申请,要求重新认定。也可以直接走诉讼程序,要求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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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收据,是买方已经付款的重要凭证,也是财务入帐或税务申报的重要凭证。如果不需要这些功能,一般这种收据的重要性只会体现在发生法律纠纷时,所以在没有发生纠纷时不用太担心的,可以带上身份证、合同、银行凭证、汇款记录(流水帐),让开发商把他们的一联复印,并且盖章说明与原件一致,也可以起到上述作用的。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一般情况下,违约责任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另一种是要求对方赔偿你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和直接经济损失只能主张一项,不能同时要求双份赔偿。 那么对于违约金来说,数额应当以合同约定的数字为准。按照法律规定,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超出的部分无效,违约金约定的数额过高的,违约方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你可以根据合同约定主张,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的,你只能主张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对于直接经济损失来说,这个损失的项目和数额,是需要由你方来举证的。基于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能够证明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的项目和数额即可。
1、劳动合同主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A公司与你签订有劳动合同,中途将你调到另一个用人单位B公司,属擅自改变劳动合同,明显违约; 2、你与A公司的合同期限是2007年12月31日期满,你与A公司的合同因期限届满已自动终止,已不存在与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合同期满后,你继续工作,A公本应当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但事实上确没有签订,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3、你与A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期限三年,A公司中途擅自变更是无效的,不应当按二年一个月计算,而应当计算至你辞职之日; 4、你的劳动关系应当在A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A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5、C公司是否应当优先聘用你是另外一个问题,因为你是与A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A公司应当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6、因为你与C公司没有签订过任何书面劳动合同,一切问题你可以与A公司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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