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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分公司负责人是否存在的风险

2022-06-08
分公司负责人视情况有一定的风险,分公司不具备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只是相当于总公司一个部门,因此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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