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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之债指的是: 1、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负担义务。 2、就某一债权人或者某一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如履行迟延、履行不能、不...
按份之债的成立,须具备以下要件: (一)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 在多数人之债中,无论是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还是债的双方当事人为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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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之债是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为两人以上,标的可分,债权人可以按份享有债权或者是债务人可以按份负担债务,与连带之债的相同体现在一方当事人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体现在按份之债债务人只需要承担自己的份额的债务,连带之债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清偿债务的责任。
1、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负担义务。在按份之债中,按份债权人只能就自己享有债权份额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而无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清偿全部债务;每一个按份债务人也只就自己所负担的债务份额负有清偿义务,对其他债务人所负担的债务份额,无义务清偿。 2、就某一债权人或者某一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如履行迟延、履行不能、不完全履行、受领迟延等,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产生影响;某一债权人或某一债务人作出的免除债务、提存、抵销、债的关系无效或被撤销、以及某一债务人因不可抗力或时效完成而消灭债务等事项,对其他债的当事人也不发生影响。 3、在按份债权中,如果一个债权人受领的履行超过自己受领的份额时,若能够认定为系代其他债权人受领,则可以构成无因管理;否则就其超过受领份额的部分,构成不当得利,应向对其履行债务的债务人返还不当得利。在按份债务中,如果一个债务人履行的债务超过了其份额,若能认定为系代其他债务人履行,则成立第三人清偿债务的法律后果,此被代清偿的债务人的债务可因此而消灭;否则,就其超额清偿部分,有权要求接受清偿的债权人返还不当得利。 4、当按份之债基于合同而产生时,合同的解除应当由一方全体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全体为之。就按份之债发生诉讼时,全体债权人及全体债务人均应参加诉讼。
按份之债的成立须具备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1、债权人或债务人为二人以上; 2、债的标的可分; 3、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或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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