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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财产处理的原则 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对夫妻个人财产没有规定,而夫妻生活中的财产关系...
我估计造成你妈妈轻伤的事情难以做公诉处理,那事情可能不太严重。大多数情况下轻伤是作为刑事自诉或者民事损害案件处理。“另外在04年5月为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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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财产分割应当按照判决尽快执行。一方拒绝执行的,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如果原告同时提出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法院将根据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财产如何分割。若原告未提出分割财产的诉讼请求,则财产如何分割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时应注意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四、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原则。 五、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离婚案件中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处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 措施,可以责令申请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在离婚案件中,一方转移财产的,另一方为防止其对共有财产予以隐藏、变卖后者损害的,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民法院将根据申请,依职权对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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