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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如果你和单位双反同意将试用期延长至四个月,是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延长试用期是合法有效的,所以,在法律上试用期...
不合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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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签3年,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是合法的。 2、对于3年以上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以六个月为限,因此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约定6个月。
1、这种情况,按劳动合同约定为准,试用期为6个月; 2、在试用期中,除非劳动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此外,即使劳动者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用人单位需要在试用期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如果您确定是在试用期内的,您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的,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根据您叙述的情况,六月份到现在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6个月的试用期,所以说,您现在应该不属于在试用期内。同时,在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如果有约定竞业限制期或者服务期的,应该约定违约责任,在您违约时需要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否则的话,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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