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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一经作出即约束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更改。为了保证仲裁机构裁决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得错误...
律师:《仲裁法》第57条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这种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作出该裁决的仲裁机构不得再处理已经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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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如果一方不执行,另一方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仲裁结束后,仲裁机构将作出仲裁裁决。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仲裁裁决生效后的法律后果。根据《仲裁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的效力体现在:1。当事人不得再次申请仲裁。2、仲裁机构不得随意变更有效的仲裁裁决。也不得提起诉讼。3、其他机关或个人不得变更仲裁裁决。4、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并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仲裁调解形成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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