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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
享受下列劳动保护: 1.禁止食品冷冻庫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2.禁止《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3.禁止《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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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的及时发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最为有效的方法但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是没有依法给予员工应享的工资福利的,这是违法的行为,依法是应受到相应处罚的
女职工孕期的特殊劳动保护: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其他。
对女职工经期劳动保护,是女职工“四期”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月经期间特殊劳动保护做了明确规定。 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根据《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下列劳动:食品冷冻库内及冷水等低温作业;《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二级(含二级)以上的作业。根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女职工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应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健全相应的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对卫生室管理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女职工每班在100人以下的单位,应设置简易的温水箱及冲洗器。对流动、分散工作单位的女职工应发放单人自用冲洗器。 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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