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无效合同的范围所谓无效合同,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确认为无效...
委托合同的生效要件是自依法成立开始生效。委托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成立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批准。因此,公司不能超出经营范围订立合同。在实践中,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分公司订立的超出经营范围的合同是否有效: (一)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的,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的,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基本原则,且合同已经履行或者能够履行就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二)合同相对人善意,越权法人故意或者过失的,有过错的越权法人主动提出确认合同无效的请求的,视为合同有效; (三)公司越权违反国家限制、特许经营和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合同无效。
效力待定合同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
效力未定合同,也称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效力是否发生尚未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效力未定的合同主要有三类: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必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5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35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