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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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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出租的地下室,按照租金的12%从租计征房产税; 2、对于自用的地下停车场,按照应税房产价值的1.2%从价计征房产税; 3、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属于有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储藏物资的场所,所以在出租或者自用时亦应缴纳房产税。 4、自2006年1月1日起,凡在房产税征收范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括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无产权地下室不能过户。地下室产权证是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产权证的地下室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其交易属于无权处分,不能依法登记办理过户手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89号)规定: 1、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征免房产税问题: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 2、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181号)规定:自用的地下建筑,按以下方式计税,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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