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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
上诉期内或上诉后,一审法院判决不生效。二审裁定才是终审判决,就是生效的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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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服区法院的再审判决,只能上诉到市一级的中级法院,不能上诉到最高法院。 2、我国共有四级法院:最高法院、省一级高级法院、市一级中级法院、县区级基层法院。 3、对一级法院的判决不服,只能上诉到上一级法院,不能越级上诉。 4、《法院组织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审判权由下列人民法院行使: (一)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三)最高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 5、《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6、《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对仲裁委的终局裁决不服的,一般不能直接上诉,但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法院的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不服的,才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的意思是对判决不服重新裁决。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法律条件1、必须有合格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2、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3、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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