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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虽属于证据的范畴,法院虽有权审查该证据,但从司法实践中来看,认定书对法院审理案件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法院应中止审理,复...
交通事故认定审查期限为:(一)收到交通事故认定后三日内书面申请审查。(二)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书面审查申请后五日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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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审查结果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分担责任。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无法律效力,只有法院判决才有法律效力,也是最终结果。
你已经签字,从形式上看你已经认可责任认定书内容,除非你有受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否则,很难推翻。事故责任认定书,现在只是证据的一种,作为当事人不服,有两种渠道救济:一是向处警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核,要求重新认定。二是,因为事故认定书只是证据的一种,可以在法庭予以反驳质证,因此可以在诉讼程序中提出事实,要求法院重新认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规定,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是赔偿义务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赔偿权利人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因而,在民事诉讼中,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事故责任认定正确与否,往往成了各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只要当事人对该事故认定不服的,在诉讼中可以提出事故认定不合理的因素,法庭将对事故的责任从证据法的角度重新做出判断。交警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证据,是一种鉴定结论。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时,法院可以采信也可以不采信。法院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法院可以将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调卷,由法院做出新的责任认定,而不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为被告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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