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婚姻自由是民法典规定的,民法典中没有关系一方患病不能判决离婚的规定,只要夫妻感情破裂即可离婚。 2、只要夫妻双方符合感情破裂的条件,其中...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已办理特殊病种医保核准手续的,住院治疗时均享受住院治疗医保待遇,不设置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下列项目进行门诊治疗的,享受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参保职工患如下疾病且病情达到鉴定标准的,可申请享受特殊门诊医疗待遇:恶性肿瘤,糖尿病,心脏病(Ⅱ级及以上心功能不全),肾功能衰竭,肾脏,骨髓移植及心脏瓣膜置换术后,脑血管疾病后遗症,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帕金森氏综合症,尿崩症,少数费用大疾病,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
特殊病种通常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或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失代偿期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血友病,具体病种范围由各地医保部门制定。
参保人患病属上列46种病种范围需长期门诊治疗,且曾因该病种发生过住院治疗的(病情较重而未住院治疗者应由就诊医院医务部门出具诊断治疗证明),可向市医保中心办理门诊大病医疗保险申请程序。那么,报销申请程序如下: (1)本人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 (2)将已填写申请表、近次出院记录、门诊病历、相关检查检验材料及一张一寸照片报所在单位; (3)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并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其中,申请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之门诊大病资格的参保人员,可由本人或家属自行办理申请业务。经过审核,确认参保人申请资料真实完整、所申请病种的病情符合要求的,给予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并根据审核通过的日期确定其门诊大病医疗年度起始时间,根据本人要求确定其门诊大病就诊的定点医院。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取回所有资料。 门诊大病定点医院只能选取一所,且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门诊大病医疗证》有效期一年,医疗年度期满当月应年审;申请增加病种的,按初次申办程序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