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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及申请执行需要的其他材料。2、向人民法院提交劳动仲裁裁决书原件。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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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 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4、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5、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6、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提供银行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者单身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公积金缴存单信用报告
企业增资前需要准备的证件: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2、税务登记证原件;3、编织机构代码证原件;4、开户许可证原件;5、银行抬头印章;6、一套公司印章;7、全投资者身份证原件;8、原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9、原公司章程复印件;10.原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书复印件。《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购新资本的出资,按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按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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