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者在试用期中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能够过失性辞退或者非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试用期辞退员工条件包括: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所以,如果公司在试用期内辞退你,就需举证证明你存在上述情形,如果不能举证那么你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数额相当于经济补偿金双倍的赔偿金。 以上是对“湘潭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我应该怎么维权啊?”的回答。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要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是劳动者存在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并且应该在提前三日通知劳动者,如果单位做法不符合上述规定,建议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7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