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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按规定,业主个人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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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按规定,业主个人不可申请使用。只有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取得业主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门或机构)办理维修基金支用审核手续。审核手续办结后,凭审核手续到指定银行支取维修基金。如何申请房屋维修基金: (一)属已购自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居委会(以下统称居委会)提出房屋维修申请; 2、经居委会核实属房屋维修范围的,提出房屋维修预算明细、房屋维修费用分担的相关业主名单后,征询业主意见并据此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网上下载及复制件均可使用)送交原售房单位; 3、原售房单位收到申请表后,到维修基金交存银行打印银行存款对账单并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审批表》、《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支取明细表》后,持相关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提取维修基金的审核手续; 4、经批准后,原售房单位持批件及相关资料到交存银行按照居委会意见办理转账,直接转入居委会指定账户,由居委会将维修基金用于房屋的实际维修。 (二)属已购直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拟修房屋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以下简称居委会)提出申请,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向区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拟修房屋维修基金存储情况; 2、区房产管理部门将维修基金查询情况反馈给居委会,居委会征询相关业主意见并提出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 3、由居委会负责委托房屋维修企业,提出房屋维修预算; 4、居委会持房屋维修预算书、业主明细表及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提交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后,由居委会选聘维修企业、签订维修合同并组织实施; 5、居委会到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维修基金支取手续。
1、住宅维修基金的缴纳程序,是指在业主完成了在开发商营销系统内办理产权时候就一起交纳的; 2、物业公司在缴纳物业服务费时,并未包含专项维修基金的费用,此笔费用在业主接房之前就缴纳了; 3、业主每月缴纳的物业费,是指物业公司为了维护公司正常运转的行政办公费、员工工资成本、税收、保险、物资、公共能耗、管理者酬金的所有费用成本。
一般会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1)房屋业主将房屋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客户便不用缴纳此项费用。 (2)双方协商共同承担,即客户支付原业主所缴纳房屋维修基金费用的50%。客户应支付业主3000元的房屋维修基金。 (3)买卖双方经过协商按一定比例支付。比例公式为(房屋产权年限-原业主所购房屋与出售房屋的时间差)/房屋产权年限。如果按比例支付,则客户需支付〔70-(2005-2000)〕/70×6000=5571元的房屋维修基金。 (4)房屋业主要求买主全部承担这笔房屋维修基金。根据客户的这个案例,如果业主不同意将这笔费用顺延给客户,那么,客户则需将6000元的房屋维修基金费用全部支付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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