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被的财产,监护人有管理的义务,除非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监护人不得处分。2、你是为了被监护人着想,这样做没有问题。3、男方的做法是不对的,...
1、被的财产,监护人有管理的义务,除非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监护人不得处分。2、你是为了被监护人着想,这样做没有问题。3、男方的做法是不对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被的财产,监护人有管理的义务,除非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监护人不得处分。2、你是为了被监护人着想,这样做没有问题。3、男方的做法是不对的,是违法的。男方侵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你作为监护人可以代为起诉。
1、父母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儿童。 2、父母应当尊重青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必须让青少年接受规定的义务教育,不得让接受义务教育的青少年辍学。 3、父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的要求,采取正确、适当的方法,对子女加以必要的管理和约束,不得随意打骂、处置。 4、父母应当保护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利,防止外来的非法侵害。
1994年1月1日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那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具有什么样的特点呢首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侧重保护消费者,对经营者给以一定的限制,也就是所谓的向消费者倾斜的特点。因为,大多数消费者是分散无序的自然人个体,他们面对有组织、有经济能力和专业知识的经营者,虽然所处的法律地位平等,但在经济实力和经营知识上却处于弱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立法上还要坚持强调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对消费者来说必然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正因为如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改传统民法关于权利义务对等的惯例,在权利义务的规定上分别用专章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而没有规定“消费者的义务”和“经营者的权利”,从而贯彻了保护弱者的指导思想。其次,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种惩罚性赔偿虽然是支付给消费者的,但并不是消费者对经营者的惩罚,而是国家运用其权力通过立法确立的一项制度,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即威慑和惩罚那些恶意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的经营者,并对受害的消费者进行特别补偿,调动消费者同侵权行为作斗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5人已浏览
552人已浏览
2,224人已浏览
5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