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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
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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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九级伤残:基数×年限×20九级伤残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享受条件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以及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相当于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的6至24个月。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伤残津贴1、享受条件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2、待遇标准伤残津贴的标准为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90%至75%。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伤残抚恤金的计发基数;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伤残津贴的计发基数。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问题1、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由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伤残等级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不一样,对应做出的鉴定承担也就不同。伤残鉴定等级一共分为了十个伤残等级,不同的伤残等级意味着赔偿标准也不同。今天,我们就具体来了解一下其中九级工伤伤残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伙食补助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三)食宿交通费第4款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二、伤残保险待遇 1、标准:九级14个月的本人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都不太一样,因此具体到某个地区的赔偿标准时,可能规定的就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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