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市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管线综合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管线综合规划的要求,对各类管...
管线建设单位未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要求进行建设的,由市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责令停止建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管线建设和运营活动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保障安全的原则。
市住建局负责组织编制管线安全应急处置综合预案。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编制相应的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市住建局备案。
管线建设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的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管线工程竣工测量成果及其他档案资料和电子文件,竣工测量及电子文件须满足《株洲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技术规程》数据格式要求。管线工程勘察、测绘、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配合建设单位收集、整理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市城建档案馆在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归档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纳入综合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管线建设单位及管线权属单位向市城建档案馆报送真实、准确、完整的管线工程档案,不得涂改、伪造。因管线建设单位提供不真实的档案资料,而给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5人已浏览
394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4,0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