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从以下两点为你解答。 1、改制企业,只是投资人从国有或集体所有变更为个人,其它不变,而进行的房产转让行为,不征营业税,不征印花税,暂不征...
对于企业改制资产税收政策有哪些税收优惠,我做出了如下回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房产属于企业的登记资产,变更不应再行交税,因为只是产权依附产权人的变更行为,没有产生交易与收益。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2、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3、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4、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5、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6、企业改制重组后再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以改制前取得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作为该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扣除。企业在重组改制过程中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国土管理部门批准,国家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的,再转让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应以该宗土地作价入股时省级以上(含省级)国土管理部门批准的评估价格,作为该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扣除。办理纳税申报时,企业应提供该宗土地作价入股时省级以上(含省级)国土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批准的评估价格,不能提供批准文件和批准的评估价格的,不得扣除。 七、企业按本通知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房产、国有土地权证、价值证明等书面材料。
你咨询的企业改制资产剥离税收政策是怎么样点点,可以说,增值税是企业改制、重组中享受优惠最大的税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明确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另,财税[2016]36号文“不征收增值税项目”第五点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NO2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文规定:符合该文件相关条件的企业改制、重组,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暂时无需确认重组所得,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享受分期(5年)确认为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大大减轻了企业重组的税收负担。 另外,对于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企业合并,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可以由合并方承继。这一点可以显著增加企业参与重组的积极性。 NO3土地增值税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号)文件以正列举的形式,明确列出四种情形下企业改制重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需要特别提示,该文件明确规定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NO4契税 开篇已经提到,本次公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文件,将企业改制、重组可享受契税税收优惠八种情形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企业可以享受免征、减半征收和不征收契税的优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60人已浏览
963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