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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拆迁可以拒绝的,不仅仅是公租房,可以拒绝任何类型的房屋,在没有达成相关的补偿协议的情形之下,都是可以拒绝拆迁的,而相关的拆迁部门是不能...
依据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公租房进行拆迁的时候,被拆迁人与征部门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是可以拒绝拆迁的。《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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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拒绝的。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房屋拆迁时,房屋拆迁补偿问题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时,如果安置的房屋有质量问题的,未以验收合格的,被征收人是有权拒绝签收房屋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暑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我是知青回沪子女,户口落在外公外婆的老公房里,现在公房已经被阿姨买断了,她现在说房子已经卖掉,要求我把户口迁出,请问我有权利拒绝吗?或者有什么方式可以维护我的权益吗?1、公房的买卖要征得所有成年同住人的同意;2、如果没有征得所有成年同住人的同意的买卖可以认定无效;3、房屋买卖与户口无关,你可以拒绝迁出;4、可以要求分割卖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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