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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的孩子只要满足收养的相关条件,即可以被收养,如下: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
未婚生育的孩子只要满足收养的相关条件,即可以被收养,如下: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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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可以生育孩子,符合《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再婚夫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一)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2、罚款的办法: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和第十四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照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20%,合计征收7年的社会抚养费,其总额不得低于7000元;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按照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40%,合计征收14年的社会抚养费,其总额不得低于3万元;再多生育子女的,加重征收社会抚养费。3、不得情况符合本法第53条第二款的规定即:符合本条例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但未经批准生育的,征收500元至1000元的社会抚养费。也就是说,对你的处罚生活不超过1000元。
09年1月1日是有新条例出台并开始实施,但是无论新旧条例,如果双方一方为居民户口的都不具备二胎生育条件,如果双方是农村户口并第一胎是女孩的又或者你们夫妻双方是独生子女的话那才可以生育二孩。你超生的话100%工作不保。 《条例》规定:“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可以申请生二胎。”或者“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经医学鉴定后可申请、批准再生育一胎。
不会这样体现的:收养关系会在当事人在民政局解决的收养登记证书上体现,而户口本上与户主关系一栏,会以父(子、女)或者母(子、女)的形式来体现。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限定:第十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限定为被收养人解决户口登记。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限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乡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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