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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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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法律赋予公民有起诉的权利,包括离婚诉讼。男、女任何一方均有权力起诉离婚。起诉的权利与孩子抚养是单独的权利,不存在谁先起诉谁对争孩子抚养更有利的说法。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负有提供证据的一方无法提供证据则要承担不利后果。法律上判决由哪一方抚养孩子的原则就是看哪一方对抚养孩子更有利,主要看双方的经济、文化、教育、素养、工作,陪伴孩子时间的长短,以及孩子的年龄是否在哺乳期内等综合考虑确定哪一方对今后孩子的成长更有利。 在这里,律师建议离婚中欲直接抚养孩子需要搜集相应的证据以实现自己利益最大化。
没有结婚证是没有领取结婚证还是结婚证掉了,如果没有领结婚证,那就不用离婚,如果结婚证掉了,那就到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复印结婚登记存根然后去法院起诉离婚,对于离婚案件而言是不能以孩子名义起诉的,只有追索抚养费才可以以孩子名义起诉的,当然如果不自觉履行也有可以查封财产的。
没领结婚证在孩子归属问题不影响归属判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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