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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房屋拆迁承租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包括租金价差损失、房屋装修费、安置费、搬迁费、困难补贴和奖励、房屋内各种家电移动补偿、非住宅经营损失补偿...
承租人是否可以获得拆迁补偿这一规定,我国各地的情况都不太一样。北京,《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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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一个固定印象里面,应该是只有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人才有资格获得一个拆迁的补偿。那么如果租客在这个房子拆迁刚刚好正在租这个房子,并且签订的合同里面的租赁期限有没有到期,是不是也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呢?第一,如果将要拆迁的是已经租赁出去了的房屋的,那么拆迁房屋的当事人应该和被拆迁房屋的当事人一起同正在租赁这个房屋的承租人签订关于拆迁补偿的一个安置协议,也就是说租赁这个房屋的租客是应该要参与拆迁谈判的,并且拿到相应的一个拆迁补偿。如果租赁这个房屋的租客没有在相关的拆迁补偿协议上面进行签字的话,那么拆迁房屋的当事人和被拆迁房屋的当事人两个所协议签订的合同是属于无效合同的。因此租赁这个房屋的租客应该积极的拿到一个属于自己的拆迁补偿款。第二、拆迁已经租赁出去了的房屋,被拆迁房屋的当事人与拆迁房屋的当事人双方解除了双方的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房屋的当事人已经对租赁房屋的当事人进行了相关的安置的,拆迁房屋的当事人应该对被拆迁房屋的当事人据此给予一定的补偿。拆迁房屋的当事人和被拆迁房屋的当事人对于解除租赁关系双方没有达成统一协议的,拆拆迁房屋的当事应该对被拆迁房屋的当事实行相关的房屋产权调换。所以不管遇到什么样子的情况,租赁人的合法权益一定要收到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保护。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给与承租人补偿的,那么是可以得到补偿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征收补偿的对象,只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包括承租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按照上述规定,拆迁租赁房屋,承租人有权获得安置和搬迁费补偿等补偿。建议:您和出租人一起找拆迁人协商拆迁事宜,协商不成的,或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最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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