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
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可以申请生活津贴。申请生活津贴的条件:领取失业救济金或者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人均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父母的收入平均下来,未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无法申请低保,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能够申请低保,享受低保待遇。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因此,如果您的父母仍然有支付能力,他们仍应当负担您的抚育费。但是如果您的父母自身已经没有支付能力,则不能强求您的父母仍支付您的抚育费。
要看是否符合要求。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没有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2、仍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个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国户口的人结婚,定居上述地区,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成员。四、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条件的人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03人已浏览
951人已浏览
772人已浏览
6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