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任何情况下,作为女方都可以起诉要求解除与丈夫的婚姻关系。我认为你的想法是你认为这一情况出现符合双方婚姻破裂的标准,法院应该判决你们离婚。但...
那要分具体情况确定管辖法院:原则上是原告就被告,但有特殊:1、如果您夫妻经常居住地超过一年以上,够成经常居住地,可以在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方在服刑期间想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夫妻俩先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和监狱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夫妻俩可以在男方服刑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十、关于服刑人员的婚姻登记问题 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一般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可向你丈夫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特殊情况下,离婚案件的管辖: (一)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3.被劳动教养;4.被监禁。 (二)夫、妻离开住所地时的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法律规定不涉及财产分割的每件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20万之内的不另收费,超过部分按0.5%交纳诉讼费。
如果你的住所地在广东,你丈夫住所地在湖南,并且你丈夫离开湖南超过满一年,则当你提起离婚诉讼时,就可向你广东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你们双方都离开了自己的住所地超过一年,则应当向你丈夫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你丈夫的经常居住地在广东,则在广东法院有管辖权。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简易程序是三个月,普通程序是六个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38人已浏览
394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