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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外地生活, 妻子离婚后可否向丈夫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2022-02-03
一般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可向你丈夫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特殊情况下,离婚案件的管辖: (一)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2.被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3.被劳动教养;4.被监禁。 (二)夫、妻离开住所地时的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法律规定不涉及财产分割的每件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20万之内的不另收费,超过部分按0.5%交纳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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