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
下面为大家解答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这不仅有效预防了纠纷的进一步恶化,也减少了法院的执行工作。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由此可见,法院接到离婚案件后,会展开庭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则会开庭审理。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离的重要依据,如果这方面证据不足,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通常情况下,一审不会判离,如果当事人继续上诉,发起二审,二审法院基本会同意离婚请求。
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按照《行政诉讼法》 的规定,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2、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八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6人已浏览
461人已浏览
550人已浏览
5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