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每个地方的征收土地的赔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国家征收我们的土地后就需要做好一系列相关的后续工作,没有土地了,国家会促进我们找到能养活自...
首先政府征地拆迁需要有省级政府或者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再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征地的文件的情形下,政府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征地补偿是否及时、足额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产假最多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地方规定60天。法律规定:《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1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妇,女性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男性享受护理假20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
《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2018年修订)》显示,全省征地补偿标准依划分的土地区域I区、II区、III区而定,一般I区最高,II区、III区稍低。长沙、湘潭、株洲3市市区I区的补偿标准,皆超过9万元/亩;其中长沙市市区最高,达9.9万元/亩,这比现行标准7.6万元/亩,提高了30%。全省最低的是郴州市安仁县、嘉禾县、临武县的II区,均为4.31万元/亩。征地补偿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州人民政府规定。征收水田的,按新标准的1.2倍执行;征收耕地(除水田)、农村道路、水库水面、设施农用地等地的,按新标准执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新标准的0.6倍执行;征收园地、林地的,按照相应的地类系数执行。新标准施行前,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已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可以继续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在新标准实施前已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但未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照新标准执行。各地可根据实际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低于《通知》确定的补偿标准和地类系数。相关知识: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但至2012年11月29日具体修改条款还未知。综上所述,政府想要合法征收已经成为市民财产的土地就必须考虑到实际的土地价格以补偿的方式对等地与其进行交易,只要市民认可其补偿的数额自然就不会引发出各种对政府的诉讼请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7人已浏览
340人已浏览
539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