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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解除后,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的《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何种情况下应当支付劳动经济补偿金,但对具体计算方式没有明确,这就要求审判人员在司法实践中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计算。如劳动部在《劳动法意见》中明确规定,有关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按《经济补偿办法》执行,即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在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那么,月工资收入如何确定《劳动法》界定了工资及其他收入的界限,即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不属工资范围的收入包括: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障福利费、生活困难补助费、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收入,应该符合上述条件,按国家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实得工资性收入。所以,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作为基数的月工资收入应按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月实得工资性收入计算。但由于目前各类企业经济效益良莠不齐,计发办法也不尽相同,严格用上述办法核算,可能较难准确计算。如东营地区下岗职工的生活费仅每月230元,而下岗又非其个人原因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按其实际收入计发经济补偿金,显然也不合理。解决这样的问题可以分情况而定,劳动者月实得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该标准计算;劳动者平均月实得工资性收入难以确认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同期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计算;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难以定的,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这样计算,则相对合理。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赔偿金,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1=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医疗费用×25%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工资标准计算及依据1.违法解除赔偿金=录用费用+培训费用+直接经济损失+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2.劳动者违反保密条款赔偿金=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合理的调查费用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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