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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报建流程如下: 1、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写一份宅基地申请,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申请,填写宅基地使用许可,村委会(居委会)批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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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建房农村村民向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建房申请。村民委员会集体讨论建房申请,张榜公布、期满无异议后,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同时附原有住房(拆除、调剂)协议或无偿交由村委统一管理的协议(统一文本)报所在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在规定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的宅基地建房申请审查意见,并进行公示。
各地具体的流程可能都有点不一样,以珠海为例:农民宅基地规划报建 1、设计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住宅施工图设计。 2、申请申请人需根据以下不同情况,选择备齐申请报建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区宅基地规划报建受理窗口: 1、新取得宅基地报建①《珠海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到区宅基地规划报建受理窗口领取并填写);②申请人户口簿和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原件待核);③《农村宅基地核准表》(原件1份,经社区居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镇政府或区农民建房管理部门、区国土分局加具意见);④拟建房屋所在地地形图(原件2份,经社区居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盖章确认,由测绘所有偿提供);⑤拟建宅基地规划示意图(原件2份,经社区居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盖章确认,社区居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⑥建筑施工图(原件2份,含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⑦设计单位资质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2、原有宅基地(未建)报建①《珠海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到区宅基地规划报建受理窗口领取并填写);②申请人户口簿和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核);③社区居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镇政府或区农民建房管理部门意见(原件1份);④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1份,原件待核);⑤拟建房屋所在地能反映现状建设情况的地形图(原件2份,拟建房屋宅基地所在地地形图中须标示四至坐标,经社区居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土部门盖章确认,地形图由测绘所有偿提供);⑥建筑施工图(原件2份,含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⑦设计单位资质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3、原有宅基地危房拆除重建报建所需资料(除唐家古镇及文物保护范围)①《珠海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到区宅基地规划报建受理窗口领取并填写);②申请人户口簿和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核);③社区居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镇政府或区农民建房管理部门意见(原件1份);④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1份,原件待核,如原有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在领取《珠海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还需提交市房地产登记中心注销房屋所有权证的证明);⑤原有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1份,由市房屋安全鉴定所有偿提供);⑥拟建房屋所在地能反映现状建设情况的地形图(原件2份,拟建房屋宅基地所在地地形图中须标示四至坐标,经社区居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土部门盖章确认,地形图由测绘所有偿提供);⑦建筑施工图(原件2份,含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⑧设计单位资质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4、唐家古镇及文物保护范围内的原有房屋(包括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等)报建①《珠海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到区宅基地规划报建受理窗口领取并填写);②申请人户口簿和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核);③社区居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镇政府或区农民建房管理部门意见(原件1份);④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1份,原件待核);⑤原有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1份,由市房屋安全鉴定所有偿提供,属外部修缮装饰不需要提供);⑥拟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改变使用性质的房屋所在地拟建房屋所在地能反映现状建设情况的地形图(原件2份,拟建房屋宅基地所在地地形图中须标示四至坐标,经社区居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土部门盖章确认,地形图由测绘所有偿提供)⑦建筑施工图(原件2份,含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面图;属外部修缮装饰只需要提供方案图2份,方案图须经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同意);⑧房屋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设计方案(经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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