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商标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商标执法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根据法...
依据行政复议的有关规定,5日内会答复你不予受理,7日内会答复你已经转送,一般问题,从正式受理开始计60日内答复复议决定,若遇到特殊情况,至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行政复议工商局的理由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商标局行政复议的总体概念, 商标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商标执法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对商标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活动。 中文名 商标行政复议 发布单位 国务院 发布时间 1990年12月24日 修订时间 1994年10月9日 申请条件 有明确的被申请人等
根据规定工商管理局行政复议为了规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称工商总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结合工商总局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工商总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工商总局受理、审查行政复议申请和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工商总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一)对以工商总局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二)对工商总局商标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依法不属于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三)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以下称省级工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四)认为工商总局和工商总局商标局、省级工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 对前款第(三)项所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依法向工商总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省级工商局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第四条工商总局法规司为工商总局行政复议机构(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构)。法规司内设复议应诉处,具体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 商标注册程序性争议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相关程序规则另行制定。 工商总局相关司局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协助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第二章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 第五条申请人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书面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0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