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妨害电网建设、危害电网安全的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制止并向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举报,受理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依法及...
新建、改建、扩建电网设施,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技术性规范的规定,与周围已建其他设施保持安全距离。新建架空输、配电线路不得跨越航空保护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电网发展规划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与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有关部门在编制、修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时,涉及电网建设的应当征求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的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危害电网设施的行为:(一)在变电站围墙外缘300米内放飞可能影响电网设施安全的升空物体,或者在变电站围墙外缘1000米内燃放可能严重影响电网设施安全的升空物体,在变电站围墙外缘500米内烧窑、烧荒或者焚烧垃圾等;(二)在架空输、配电线路两侧各300米内放飞可能影响电网设施安全的升空物体;(三)向输、配电线路、变电、配电设施投掷物品或者射击;(四)擅自攀爬杆塔、拉线、变压器平台等设施,开启井盖进入电力电缆沟或者在电力电缆沟内敷设其他管线,移动或者损坏输、配电线路设施的永久性标志或者安全警示标志牌,在杆塔或者在拉线等设施上架设照明灯具、广告牌等,在电力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或者在杆塔、柱上变压器下堆放物品;(五)挖掘接地极,破坏、堵塞、占压接地极检测井、渗水井、注水系统等设施;(六)以封堵、拆卸等方式破坏与电力生产运行有关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道等设施;(七)拆卸、毁坏设施上的器材、部件,盗割电力导线、拉线;(八)侵入、破坏输电、变电计算机信息系统、电力调度信息系统;(九)其他危害电网设施的行为。
电网设施与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和其他工程在新建、改建、扩建中相互妨碍时,按照依法建设和投入使用在先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规划在后者承担迁移、改造和采取有关措施的成本费用。未经协商一致,擅自施工造成损害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2人已浏览
449人已浏览
317人已浏览
1,0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