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乌鲁木齐市冬季暖气报停相关问题,可直接向当地供暖公司查询。...
这个问题要先看看用热合同是怎么签订的,有无具体约束条款,如果有入住率的要求,就麻烦了。如果是新小区就是违反设计规程了,如果是老小区的话,供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次供暖是需要缴纳取暖费的这个有文件规定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大连市采暖用户停止用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六条为检验新建房屋供热设施工程质量和供热效果,避免出现房屋建设单位与供热单位互相推诿责任,用户利益无法保障的问题新建房屋 第一个采暖期用户应正常用热。供暖单位须配合房屋建设单位做好新建房屋采暖系统的调试工作。如果是从 第二个取暖期开始(没缴费没办停供的用户注意了)依照 第三条规定没缴费没办理停供只需缴纳10日的取暖费用和滞纳金滞纳金不超过所需取暖费金额不需要缴纳全年的取暖费和滞纳金
我国大部分地区集中供暖都是11.15号开始供暖,会提前3天左右试压,让有漏水情况及时处理。 但东北跟西北地区偏冷的地方会提前1个月左右供暖。暖气费是在供暖之前就得交上,在11月份之前。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户不得拆改室内共用供热设施,扩大采暖面积或者增加散热设备;用户装饰装修房屋不得影响供热效果或者妨碍对设施进行正常维修养护;用户拆改室内自用采暖设施的,应当经供热单位确认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采暖和不妨碍设施维修养护。未经供暖公司确认擅自拆除室内供暖设施的行为不妥当,只拆除室内散热器,室内供暖管道仍能提供一定程度的供暖,应向供暖公司支付相应的供暖费用。用户室内供暖系统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设计、施工、安装。用户擅自更改室内采暖设备,会破坏采暖系统的整体结构,造成采暖失调,影响整体系统的运行。非专业作业人员自行拆改采暖设备,由于缺少必要的施工安装经验,安装质量难以保证,容易出现安装不严,产生漏水,严重时会造成用户财产损失和公共利益损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56人已浏览
588人已浏览
1,449人已浏览
2,5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